(4)【“好运人家”总经 销商有关政策待遇的通知】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发布人 浏览量:2161 发布时间:2016/7/26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关于规范全国市场“好运人家”总经销商有关政策待遇的通知
各科室、分公司、省级工作总站: 经过改制,我们甩掉了包袱,使旗下的一些子公司相继剥离,改制后,我们轻装上阵,在全国范围内搞局部突破,独创了“中国现代白酒营销第一模式”;冲破了“品牌营销五级制”,变定“厂商直通一站式”。近年来成功运作了黑龙江、广东省两个市场,现决定全面启动长三角周边市场,尤以江苏、浙江、上海为要,那里的GDP占全国经济总量的比重很大。为此,我们的市场营销渗透策略应坚持:一、省会中心城市以高档为主、中档为辅;二、市级城区以中档为主、中低档为辅;三、县级市场(含镇、村)以低档为主,中低档带动。省、市、县(含镇、村)各级均享受总经销商政策待遇,县、镇、村各级时机成熟挂全国加盟连锁店招牌(统一编号),互不干涉,业务管辖权归各省工作总站,全国范围内严格执行批发价格统一、零售价格统一,谁破坏价格体系,立即终止总经销商资格,同时停止供货。 总经销商政策待遇:每次现金进货均享受厂方的政策扶持(广告费、送货车、业务员工资、店招、开瓶费、促销费等),开票依据均以各省工作总站公章为准。 具体标准如下:
对镇、村连锁店进行细化、政策仍按总经销商待遇不变,扶持以低档为主,中低档带动。明细如下:
注:镇、村客户确定总经销资格、必须首次按厂价现金进货伍仟元以上,第二次按规进货时结算第一次政策扶持,第三次进货结算第二次扶持,以此类推。满一年后,如特殊需要结清全部扶持,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一、进货已满三次以上;二、对应结账。否则不得享受总经销价格待遇。 以上通知,希立即贯彻执行。 |